戴维·史密斯表示,ISO45001和OHSAS18001标准的总体目标是一样的,那些熟悉OHSAS18001的用户将注意到,新的ISO45001中有许多熟悉的主题。然而,已有国际管理体系标准的新规则想要得到发展,一些新的规定将会被颁布。(更多信息,见ISO指令附件SL)。例如,除了一直被给予关注的高层管理和方面之外,对一个组织来讲,“语境”的关注度也持续上升。
ISO 45001新动态
近日,新职业健康安全国际标准ISO 45001的份国际标准草案(DIS),以微弱票数之差未能通过投票。
此次投票结果为71%赞成,28%反对(1%弃权),虽然达到了通过DIS稿需获得2/3赞成票的要求,但以些微票数之差,未达到反对票比例(包括弃权)需低于25%的要求。BSI内部*透露,此次投票未获通过的原因可能包括代表及成员对劳工参与部分有一定分歧、技术条款部分未达到完全共识等。
6月6日-10日期间,ISO/PC 283 项目会将举行会议,届时将审议投票结果及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审议结果将决定该标准进入下一阶段的时间安排,很有可能将发布*二份DIS稿。
2013年10月,ISO/PC 283 项目会在伦敦创建出个ISO 45001工作草案,该标准有望终替代BS OHSAS 18001。目前有70多个国家与国际组织参与此项工作,其秘书处设在BSI英国标准协会总部。
*七十一条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或者变相*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章 附 则
*七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七十四条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