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规则》三
长春ISO9001
4.4审核报告
4.4.1审核组应对审核活动形成书面审核报告,由审核组组长签字。审核报告应准确、简明和清晰地描述审核活动的主要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组织的名称和地址。
(2)申请组织活动范围和场所。
(3)审核的类型、准则和目的。
(4)审核组组长、审核组成员及其个人注册信息。
(5)审核活动的实施日期和地点,包括固定现场和临时现场;对偏离审核计划情况的说明,包括对审核风险及影响审核结论的不确定性的客观陈述。
(6)叙述从4.3条列明的程序及各项要求的审核工作情况,其中:对4.3.3.5条的各项审核要求应逐项描述或引用审核证据、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对质量目标和过程及质量绩效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7)识别出的不符合项。
(8)审核组对是否通过的意见建议。
4.4.2机构应保留用于证实审核报告中相关信息的证据。
4.4.3机构应在作出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报告提交申请组织,并保留签收或提交的证据。
4.4.4对终止审核的项目,审核组应将已开展的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机构应将此报告及终止审核的原因提交给申请组织,并保留签收或提交的证据。
4.5不符合项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的验证
4.5.1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机构应要求申请组织分析原因,并提出纠正和纠正措施。对于严重不符合,应要求申请组织在较多不**过6个月期限内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机构应对申请组织所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如果未能在*二阶段结束后6个月内验证对严重不符合实施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则应按4.6.5条处理,或者按照4.3.3.5条重新实施*二阶段审核。
4.6决定
4.6.1机构应该在对审核报告、不符合项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基础上,作出决定。
4.6.2决定人员应为机构管理控制下的人员,审核组成员不得参与对审核项目的决定。
4.6.3机构在作出决定前应确认如下情形:
(1)审核报告符合本规则*4.4条要求,审核组提供的审核报告及其他信息能够满足作出决定所需要的信息。
(2)反映以下问题的不符合项,机构已评审、接受并验证了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①在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方面存在缺陷,实现质量目标有重大疑问。
②制定的质量目标不可测量、或测量方法不明确。
③对实现质量目标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点的监视和测量未有效运行,或者对这些关键点的报告或评审记录不完整或无效。
④其他严重不符合项。
(3)机构对其他一般不符合项已评审,并接受了申请组织计划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4.6.4在满足4.6.3条要求的基础上,机构有充分的客观证据证明申请组织满足下列要求的,评定该申请组织符合要求,向其颁发证书。
(1)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要求且运行有效。
(2)范围覆盖的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申请组织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4.6.5申请组织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或者存在以下情况的,评定该申请组织不符合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组织并说明其未通过的原因。
(1)受审核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有重大缺陷,不符合GB/T 19001/ISO 9001标准的要求。
(2)发现受审核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有其他与产品和服务质量相关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6.6机构在颁发证书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将结果相关信息报送国家认监委。
hnqyzx.cn.b2b168.c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