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附 录 A
(资材性附录)
标准使用指南
A.1 总要求
本附录增补的内容完全是资料性的,目的是防止对本标准*4章要求的错误理解。本附录阐述*4章的要求,并与之相一致,无意增加,减少或修改这些要求。
依据本标准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目的在于改进能源绩效。因此,应用本标准的前提是定期评审、评价能源管理体系,确定改进的机会并付诸实施。组织可灵活掌握持续改进过程的速度、程度和时间进度,并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和其他客观条件。
组织可依据范围和边界的概念自行决定能源管理体系所包含的范围。
能源绩效包括能源使用、能源消耗和能源效率,所以组织可选择的改进能源绩效活动的范围广泛。例如,组织可降低能源需求、利用余热,或者改进体系的运行、过程或设备。
A.2 管理职责
A.2.1 较高管理者
较高管理者或其指派的代表在组织内部进行沟通时,要通过员工参与的活动,包括授权、激励、赞誉、培训、奖励和参股等来提升能源管理的地位。
组织在制定长期规划时应考虑能源管理的内容,如能源资源、能源绩效和能源绩效的改进。
A.2.2 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可以是组织现有的、新录用的或合同制的员工。管理者代表可以负责全部或部分的能源管理工作。管理者代表的技术和能力要求可根据组织的规模、文化和复杂性而定,也可根据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而定。
能源管理团队应确保能源绩效改进过程的顺利进行,团队的规模根据组织的复杂性而定:
----对于小型组织而言,可以是一个人,如管理者代表;
----对于较大组织而言,跨职能的团队能够采用有效机制,调动组织的各部门策划、实施能源管理体系。
A.3 能源方针
能源方针促使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在组织规定的范围和边界内得以实施和改进。能源方针应简明扼要,使组织成员能够快速理解并应用到工作中。能源方针的宣传可促进对组织行为的管理。
组织运输时所产生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可纳入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中。
A.4 策划
A.4.1 总则
图A.2 是能源策划的过程图。该图不是为了展示某一个组织的策划细节。由于组织的不同或环境的不同会出现其他具体内容。因此能源策划图中的信息并不能够穷尽。
本条款着重说明组织的能源绩效,以及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绩效的手段。
设定成员是对能源绩效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的过程,目的是在组织内部及用能单位间评价和比较能源绩效。存在不同类型的成员,可以是为了鼓励组织内部良好工作行为的内部成员,也可以是为了在设备、设施或相同领域的具体产品和服务中建立较好的行业绩效面设立的外部成员。设立成员的过程可以在这部分或全部的要素中实施。如果可获得相关的准确数据,成员的设立可作为能源评审(见4.4.3) 、能源目标和指(见4.4.6)标较终确定的有效输入。
A.4.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包括国际、国家、区域及地区的要求,这些要求可应用到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内。例如法律法规可以包括国家节能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等;其他要求可以包括与客户签订的协议、自愿原则或守则、自愿计划及其他。
A.4.3 能源评审
组织应在界定主要能源使用的区域内,识别和评估能源使用的过程,并识别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
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可包括服务承包商、人员和临时员工。
潜在能源可以包括组织先前未使用过的常规能源。替代能源可以包括化石或非化石燃料。
能源评审和更新意味着更新与分析确定能源绩效改进机会和其重要性有关的信息。
能源审计或评估包括对组织、过程和能源绩效进行细致的评审。它基于适当的对于实际能源绩效的测量和观察。
典型的审计输出包括当前能源消耗和能源绩效的信息,同时提供一系列经排序用于改进能源绩效的建议。
能源审计作为识别和优选改进能源绩效机会的一部分应进行策划和执行。
A.4.4 能源基准
一个合适的数据时段是指组织在这个时间段内,能够明确地说明法定要求或各种变量是如何影响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的。这些变量可以包括气候、季节、业务活动周期和其他情况。
组织应对能源基准进行维护和记录,并作为组织确定记录保存时间段的一种手段。对能源基准的调整亦可视为维护活动,相关要求应在标准中规定。
A.4.5 能源绩效参数
能源绩效参数可以是简单的参数、比率,也可以是复杂的模型。举例来说,能源绩效参数包括单位时间能源消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或多变量模型。组织可选取能源绩效参数,说明其运行的能源绩效状况,并在由于商业活动或基准发生影响到能源绩效参数相关性的情况下,对能源参数进行适当的改进。
A.4.6 能源目标、能源指标与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能源管理实施方案除了针对具体的能源绩效改进外,也可针对整个能源管理或能源管理体系过程的改进。这种管理改进型的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可描述如保验证方案取得的结果。例如:组织的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可以是提高员工和承包者的节能意识,组织应使用确定的方法验证意识提高的程度及取得的其他结果,并将这种方法写入能源管理实施方案中。
A.5 实施与运行
A.5.1总则
无增补说明内容。
A.5.2能力、培训与意识
组织根据自身需求确定能力、培训和意识的要求。能力可从教育经历、培训经历、技能和经验等方面体现。
A.5.3 信息交流
无增补说明内容。
A.5.4 文件
仅本标准明确规定须文件化的程序是必须形成文件的程序。组织可以制定任何认为必要的文件。以有效展示能源绩效和支持能源管理体系。
A.5.5运行控制
组织应评价主要能源使用的运行状况,并采取措施确保运行是可控制的或能减少相关的负面影响,使运行能够满足能源方针与能源目标和指标的要求。运行控制应包含运行的所有方面,包括维护活动。
A.5.6设计
无增补说明内容。
A.5.7 能源服务、产品、设备和能源采购
采购是通过使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以改进能源绩效机会,同时还可以借此影响供应链合作伙伴改善能源行为。
能源采购规范的使用可根据市场的变化来调整,能源采购规范的要求可考虑能源质量、可获得性、成本结构、环境影响和可再生能源等。
组织可适当考虑使用能源供应商所建议的规范。
A.6检查
A.6.1监视、测量与分析
无增补说明内容。
A.6.2 合规性评价
A.6.3 能源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能源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可由组织的内部人员进行或者由组织挑选的外部人员进行。无论何种情况,审核员都应能胜任工作,并公正、客观地进行审核。在小型组织中,可通过将审核员与被审核项目的责任分离来保持审核员的独立性。
如果组织希望将其能源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与其他内部审核相结合,应明确规定每项内容的目的和范围。
能源审计或评估(见A.4.3)与能源管理体系或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绩效的内审概念不同。
A.6.4不符合、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无增补说明内容。
A.6.5记录
无增补说明内容。
A.7管理评审
A.7.1管理评审应覆盖能源管理体系的所有范围,但关非需要一次完成所有的要素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可在一段时期内分次进行。
A.7.2 管理评审的输入
无增补说明内容。
A.7.3管理评审的输出
无增补说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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